么还活着?”
黑皮嘎嘎地怪笑了起来,“没错,没错,就是我,哈哈,谁叫你当时没有弄死我呢!”
孙易冷气抽得牙都快要冻僵了,这个血族活得年纪大他倒不觉得多奇怪,艾薇儿告诉过他,血族能活到三百岁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比如斯嘉丽三十岁了还算未成年,相当于普通人的十二三岁的样子,结果就被孙易给祸害了。
如果这么算的话,这个黑皮才正当壮年呢。
至于脑浆流出来还能活下来,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普通人如果运气好,救治得力的话,伤到大脑也一样能活过来,甚至还有新闻说一个小女孩因为脑部受创,被清除掉了很大一块脑组织,空出来的部门用水来填充一样活了下来。
只是一般脑部受过伤的人,在性格和情绪上都会出风很大的改变,而眼前这个黑皮明显就显得有些神经质了。
胖和尚,也是黑皮口中的素问和尚,手指头在自己的脑门上轻点着,“你叫什么来着?挺怪异的一个外国名字。”
“雷克斯,记住,我是血族候爵雷克斯!”
一听他自报家门,孙易一下子就放心下来了,原来只是区区一个候爵啊,虽说这种级别的血族对于孙易而言已经很厉害了,想必对于华夏武林中最顶级的素问和尚而言,候爵也没什么大不了吧。
“噢,那我今天便给你改个名字,就叫立刻死好了!”素问和尚说着,身上的肥肉微微一崩,跟着刷地一下闪射了出去,肥大的手掌如同鹰爪一样向他的面门狠狠地扣了过去。
但是刚刚扑过去的素问和尚却像是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一下子便定在了原地,因为在他的手上,还拿着一串念珠。
念珠并非什么名贵木料,而是用普通的香樟木雕成,可是这每一颗珠子都是素问和尚亲手打磨,亲自雕刻,做为自己那个宝贝徒弟十岁的礼物,而月色和尚更是将这串念珠从不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