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有杀过人,可是他的脸色却变得越来越坚毅起来。
对付这种人,只能让他乱了方寸,自己才有机会可乘,电光火石之间,职业习惯产生的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跟着合身扑了上去,意图撞翻韦立轩,夺枪抢得主动。
韦立轩的脸皮抖动了几下,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板击,加装了消音器,便得枪声被压到了最低,只有低沉的噗噗声。
枪里的子弹被一口气打了出来,双方的距离不过五六米远,在这么近的距离,大半的子弹都打了空,可是仍然有两颗子弹打中了要害,一颗打进了肺部,另一颗则击碎的肝脏。
大量的内出血,堵住了枪手的气管,嘴里冒着粉红色的血沫,身体颤动着,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韦立轩拎着枪蹲在枪手的跟前,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吐出来的血沫,还用枪口捅了捅,“知道吗,我小的时候在农村,杀猪的时候,我最喜欢看到绑着的猪被一刀捅进去,然后冒着血沫的血流进大铜盆里!做成的血肠是我的最爱!”
“那是我怀念的童年,但是我更喜欢喝红酒,吃西餐的日子,我再也不想回去困苦的日子,所以,你必须要死,你太贪心了,是贪婪送了你的命,其实,我们都是贪婪,我会以你为戒的,牙哥,你可以安心的去了,我就不补枪了,脑浆迸裂会让我感到恶心的!”
韦立轩拖着牙哥的尸体向一旁的搅拌机那里走,就算是没干过这种事,也听说过用搅拌机毁尸灭迹这种事情灌上水泥直接就沉到地基里头去,找都找不到人。
韦立轩拖动了一会,突然惊咦了一声,伸手从牙哥的腰侧的里头摸出一个薄薄的小芯片来,小芯片是用钮扣电池驱动的,在暗处还有个二极管的小灯在亮着,显然这东西还在工作着。
“这是什么东西?”韦立轩喃喃地低语着,突然一抬头,看到了在不远处的一片砖石后头,有微光一闪。
韦立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