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病……
让自己平躺到河水里,清凉的河水冲刷着身体,河底的指头大小的卵石铺成了一张按摩大床,不时还有寸多长的小鱼围着身体游动,滑腻腻的鱼身触碰着身体,有一种淡淡的痒感,别提多舒服了,这种享受,在城里花多少钱也享受不到。
撩着河水,孙易满心的无奈,小村里走出去的人,特别年青人,出去了极少再回来,就算是回来,也要把自己打扮得一副衣锦还乡的模样。
乡村的人,最重的就是一个脸面,在外面哪怕是装孙子,回了村子里,也要是一副衣锦还乡的模样,不图别的,就图个好图,图个乡里乡亲夸上几句。
可是像孙易这样灰溜溜地回来的,却是极少,一是因为自己这毛病,在外头实在是丢人,至少,在他村子里,乱糟糟的事情少一些,这个秘密也能保留一些。
第二个原因,他打死都不会对别人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可是外面的世界真的不好混啊,他所在的那家公司,仅仅是一个十几个的小公司,就这十几个人,还整天勾心斗角的,孙易性子太直也太硬,混得很不如意。
每个人三四千块,听起来不少,可是大城市生活,再加上孙易为人仗义好客,这点钱一撒手,到了月末连吃饭都困难,还不如在他这个小乡村生活舒服呢。
所以孙易就借着老板派出差的机会,回到了乡村,他也打定了主意,既然回来了,索性就不回去了,不如就守家在地的创业,最不济,家里还有几亩地,好好侍弄一下,也能落得个生活无忧。
就像隔壁六婶子说的那样,咱这地方呀,甭管你混成啥样,反正没见着有打光棍的,总能混着个婆娘暖被窝,只是这婆娘……孙易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孙易把脑袋浸进了河水里,直到憋气到了极限,再从水里冒出头来,隐约听到了河岸边传来了脚步声。
孙易探头看了一眼,一个手提着小筐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