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一双耳朵颇为有趣,似乎是一双招风耳,而且李素总觉得那双耳朵时刻保持着支楞的状态。像只小心翼翼的兔子,对外界永远保持警惕心,一有风吹草动便撒丫子跑路的架势。
李素心中不由犯起了嘀咕。
大家初交,知人知面不知心,若路上不幸遇到盗匪,这家伙该不会真的跟兔子似的扔下他独自跑了吧?
不能怪李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李素本身疑心病很重,想获得他的信任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
与千人精骑会合后,李素理所当然便成了这支出塞队伍的行政和军事主官,抬头看了看天色。李素挥了挥手,下令启程。
队伍出发,刚走了没多远。身后蹄声隆隆,李素回首望去,却见远处尘土飞扬,又一队精骑飞驰而来。
“贤弟稍候,俺来送送你!”
一道粗犷的声音远远飘来。
李素笑了,听声音便知来者何人。
片刻间,程处默领着卢国公府一群部曲杀才咋咋呼呼赶到李素身前。
“贤弟不够意思,走了也不说一声,说好俺今日来送你。却为何不等我?”
程处默不满地朝他翻白眼,刚才赶路赶得太急。勒马之后黄黄的尘土布满一脸,混合着脸上的汗珠。融成了一道道黄泥汤,沿着粗糙的脸颊往下直淌。
李素眼角抽了几下。
他发现近年自己的洁癖有治愈的趋势,换了以前遇到这么脏的人,分分钟跟他绝交了,现在居然还能跟他谈笑风生,实在是……怕他老爹的大斧子。
“程兄辛苦,你我兄弟何必拘泥于俗情,不送也罢了。”李素拱手笑道。
程处默咧嘴道:“送!好兄弟出塞,俺咋能不送?”
说着程处默露出羡慕和失落交织的神色,叹道:“你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长安,俺老程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