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合,区区一群混道上的暴徒,就算让他们统统都拿着冲锋枪,也未必会是秦歌的对手。
“就这么说定吧!给我一套黑色特战服,两只飞天爪。”秦歌拿定了主意,语气之中充满不容置疑的坚决。
秦歌都这么主动要求,作为现场指挥张宪民也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不让秦歌去。
换了以前,或许看在秦歌不是军人的情况上,还能拒绝他参加进来。不过前几天秦歌就已经入了军籍,而且还是南城军区的扛把子亲自下的命令,彻底坐实了秦歌的身份,想改都难了。
伪装的货柜里摆着不少武器装备,特战服当然是不缺的,秦歌很快就换上了一套合身的黑色特战服,想了想又拿了两把带消声器的手枪插在两腿外侧的枪套里,至于其他的冲锋枪倒是没有拿。
先天真气的威力还要比枪不知道强上多少倍,以他现在的本事,根本没有必要用枪对付敌人。只是他不想表现得太惊世骇俗,所以还是决定拿两把枪装装样子。
“十五分钟后,如果你还没有出来,我们就会强攻进去,你自己记得要小心。”张宪民嘱咐地道。
“我知道了。”秦歌点了点头,轻轻地移开货柜的闸门,闪身跳了下车,整个人犹如一道闪电一般,借着夜色的掩护,催动身法,潜藏在夜色之下快速潜行。
在没有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他避开了一部监控探头,从大街外头翻身跃入了那个人贩子的窝点。
足足三米高的院墙,对秦歌而言丝毫没有压力。蹑手蹑脚地沿着墙边快速靠近那一座四层的建筑。秦歌接着套上飞天爪,手脚并用很容易便爬上的二楼。并且还在继续地往上攀爬。
飞马帮旗下的这座四层建筑,对外宣称是一家陶瓷工厂,实际上却是关押从南城各地拐来那些人口的窝点,建筑物内把守的人相当多。尤其前不久工厂的幕后老板才下令要销毁贩卖人口的证据,这会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