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人家能乐意吗?
但如果他拿去按之前别人送礼的价值来分,分的少的自然不乐意,闹到郑子文那,别的不说,自己一个办事不力的评价是少不了的。
刘县丞急的都快把自己的胡子给揪掉了。
刚好就在这个时候,门口传来了一阵喧闹声,只见两个人牵着一头猪吵吵嚷嚷的进来了。
“小人见过刘大人,大人啊,这头猪是小人家里喂大的,可这人非说是他的。”
对方也毫不示弱。
“大人明鉴,这猪确实是小民的,只因半年前走丢了,这猪耳朵上的印子就是证明,小人同村的乡亲们都能作证。”
刘县丞顿时叹了口气,又是这种鸡毛蒜皮的事。
不过好在他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了,顿时问道:“这猪走失时有多大?”
后者立刻回答道:“大约五十斤。”
刘县丞又问之前的人。
“现在此猪又有几斤?”
牵着猪的那人立刻答道:“两百二十多斤。”
刘县丞顿时捻了捻胡须,然后点了点头道:“失物原本当物归原主,不过念在你将其养大实属不易,不如拿去卖掉,所得钱财一人一半吧,如何?”
两人相互看了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然后一齐朝刘县丞鞠躬行礼。
“多谢大人!”
看着两人牵着猪离开了,刘县丞忽然想到了什么,顿时眼睛一亮。
“对了,还有这个法子,我怎么没想到呢!”
刘县丞顿时发现自己钻了牛角尖,既然刚才那两人可以把猪卖了分钱,那为什么自己不能用这钱买些猪来吃肉呢?
大唐中层阶级都不吃猪肉,称其为“脏豚”,所以猪肉并不贵,一只三百斤的大猪也用不了一贯钱。
刘县丞已经想好了,用这五贯钱可以买上六七头大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