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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九六章 未必学得了(3 / 5)

州刺史只是监察性质,并非一级行政机构。到了灵帝末期,刘焉建议朝廷将权力下放至州,从此州牧成了手握一方军政大权的大员,军阀乱世也从此开始。

此时在县以下的行政单为有乡、亭、里,大体是百户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乡的长官为秩、啬夫,令有游徼掌治安、乡佐收税、三老掌教化;亭设亭长主管治安,令有亭侯、亭卒;里的长官为里魁。乡、亭、里的官员一般由郡、县等上级机构任免。大汉开国皇帝刘邦,当初便是一个小小的亭侯,也就是个村民委员会主任而已。

刘和对照后世各国常用的行政架构,觉得六级行政架构比较合适于现在的国情。如果按照中央、州(省)、郡(地区或者地级市)、县、乡镇和村这六级来进行管理的话,大汉现有的十三个州显然有些太过庞大。像荆州、扬州、益州和交州,一个州就管着相当于后世三、四个省的地盘,这就使得这些大州的州牧容易成为土皇帝,如果刘和日后主政,他肯定是要充分划分各州,把一些大州拆分开来。

除了拆分大州,刘和觉得一些郡的面积也过于庞大,不利于管理。像南阳郡、汝南郡、会稽郡这些大郡,差不多等于后世一个省的面积,如果仅是依靠郡守坐在官衙里面管理事务,肯定无法做到耳聪目明。只有把这些大郡分解开,才能更加有利于管理和控制。

相对于拆分州、郡,刘和对于县以下的乡、亭、里三级基层行政架构又觉得过于繁琐,因此他打算去掉亭和里两级,变成村,同时调整乡一级的权力,设立乡公所这样的行政机构,上面对应着县,下面管理十几个村。

自上而下的行政架构改革动静太大,而且遇到的阻力也大,刘和反其道而行之,先在自己的地盘上尝试着把乡公所和自然村这两级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建立起来,如果效果好的话,就可以推而广之。

一行人来到乡公所的时候,正巧看见这个乡的乡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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