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头拉方厢车的黄牛中了箭矢,坏了眼睛,我便出钱从民夫那里买了过来,夜里宰牛犒劳士卒。这几块上等的腱子肉专门留给你的,今日你三进三出耍够了威风,体能消耗肯定很大,赶紧趁热填肚子吧!”夏侯兰耐心解释。
赵云走到夏侯兰身旁,一屁股坐下,接过夏侯兰递上的热酒,咕咚……咕咚,猛灌几口,然后抓起一大块牛肉囫囵啃咬起来。
夏侯兰也不着急,陪着赵云喝酒。
赵云填饱了肚子,抹一把嘴上的酒渍,说道:“你是想问我为何不在阵前斩了锁奴?为何要冒险前往马城一趟?”。
“不止这些,我还想问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指挥现在这种大阵仗,我已经是勉为其难了。若是明日敌人数量继续增加,我自认没有那个本事从容调度,不出现失误。”
夏侯兰一脸的苦笑,在赵云面前毫不掩饰自己的吃力。
作为一支军队的指挥者,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指挥千军万马的天赋和本领。从古至今,有的将领统兵不能过千,有的统兵勉强可到一万,有的可以指挥十万、八万,而像白起、韩信、卫青那种统兵百万、多多益善的另类,则十分的少见。
统兵过千的可为先锋,统兵过万的可为主将,统兵十万的可为上将,统兵几十万往上的走的,便是元帅。
夏侯兰如今指挥着四千多士兵和数千的民夫,将来差不多可以领兵一万左右,但也到了他的能力极限,他跟赵云这么说,并也不算矫情和谦虚。
赵云理一理头绪,说道:“是该跟你交个底了,容我慢慢说来。”
“日间我不当场斩杀锁奴,主要是担心杀了锁奴会彻底激怒鲜卑人,这样粮队的伤亡就会大增。在当时形势不明的情况下,我军的行进速度又非常有限,因此保存战力才是第一要务。当时只要打退了鲜卑人的袭扰,让他们心存忌惮,便可以达成目的,所以不必要过分的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