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还是个三级残废,走哪不是轮椅就是拐。
伤筋动骨一百天,她这骨头都断了,没有三四个月下不了地。
姐妹两闹完,向颖朝着院子里努努嘴:“咋样啊,老爷子还是不理人?”
向晚歌无奈的耸耸肩:“老样子呗,他要回秦家老宅去住,我们怎么可能让他一个人回去住?”
向颖道:“他没有怪你们对秦牧心狠就好。”
“要怪也没办法,不过老爷子心里明白着呢,只是他强横了一辈子,到老了秦家却落得个七零八落的,心里肯定不好受。”
“经常带小修给他看看吧,老人都喜欢孩子,说不定老爷子心里一高兴病就好了呢?”
“嗯呐,我知道,你快走吧,让咱妈抽空就过来啊。”
向颖刚走,又有人来按门铃。
是萧景。
萧景是来跟向晚歌道别的,他的伤已经好了,休养了差不多两个月,他想离开了。
向晚歌让用人给他上了茶。
“去哪,定了吗?”
“也许是南方,我喜欢那边的小镇。”
向晚歌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副小桥流水人家的画面来。
“挺好的呢,安定候就给我打电话,说不定我有空会带着小修去那边走走。”
萧景就笑:“这是当然,在C市,我也就你这么一个朋友,会珍惜的。”
向晚歌突然就有了一种莫名的离愁。
人的一生总是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来来去去,一批人从生命中退场,另一批人又出现。
布莱恩,道尔,萧景,以后肯定还会有更多的人,认识了,结交了,最后却还是要分离。
向晚歌自从生了孩子后性子就有了很大的变化,泪点低了,容易感动,容易伤感,但是她跟苏芷疯起来的时候鬼都觉得烦人,
向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