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床上看书。
她喜欢看小说,什么玄幻升级推理,为了肚子里的小团子,她没用手机,专门买了一个性价比很好的电纸书。
小说都是从张浩在当当买了,直接下载给她的。
秦墨池推门进来就听见她在跟张浩打电话。
“……不要种马文,不要穿越,不要重生,师兄,你说你都多大了,能不能找点靠谱的啊……军旅?可以啊,不要金手指的……”
刚放下手机,手被抓住了。
秦墨池把玩着那只手,无名指上的钻石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仿佛是第一次看见这枚钻戒,向晚歌愣了愣。
其实怎么可能没有注意到到这枚戒指呢?
那么大一颗,足够刺激人眼球。
但向晚歌愣是忽略了半个月。
吃饭的时候,打字的时候……
可是奇怪的,为什么从未升起过把它摘下来的意思?
不仅如此,每次洗完澡,她都会老老实实戴上。
不懂这个男人为什么突然变得深沉起来,竟然抓着自己的手发呆。
向晚歌抽了抽,却被他握得更紧。
秦墨池把手覆到向晚歌的肚子上,仿佛想起了某些事。
“如果不是……咱们的儿子应该已经出生了。”
向晚歌一头雾水:“你说的什么疯话?”
秦墨池抬头,黑曜石一般的眼眸深深地看着向晚歌:“我们的第一个新婚之夜……”
向晚歌怎么会不记得?
那天是二月十四号,他们本来应该在那个美丽的日子里结婚。
最后,她却去了三安办案。
然后晚上,自己就被这个男人办了。
那天是危险期,第二天她就买了毓婷。
听他提起这些事,向晚歌的脾气就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