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白从来不觉得自己的人生是一片苍白的,虽然他只有十岁,但是他知道自己的这十年度过的比其他同龄人要精彩的多。然而在看到安争用灵玉喂猫之后,他忽然觉得自己前十年的精彩加起来,都不如这个落魄少年拿着灵玉往猫儿嘴里喂的那一下来的惊采绝艳。
“那是......一块灵玉。”
陈少白说。
安争点了点头:“是啊,一块灵玉,不过有瑕疵,所以对于修行者来说已经失去了作用。但是这种灵玉因为质地有问题,会很软,就好像软糖一样,猫儿会很爱吃。”
陈少白:“但那还是一块灵玉,最少价值万两银子,若是有高手可以把其中的灵力提聚出来,就能做成丹药。一旦做成丹药的话,最少值三万两银子。也就是说,你拿价值三万两银子的东西喂了猫。”
安争的手轻抚着猫儿的后背:“它是我的猫,它叫小善,所以不管它吃什么都没有什么稀奇的,因为它是我的猫。”
陈少白发现自己不是很能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这个瞬间他觉得自己有些傻。然后他又有些诧异,因为明明是安争很傻才对,为什么自己会觉得自己傻?但是那个傻子喂猫的时候,为什么又那么怡然自得?就好像他那样的穷苦小子,喂给猫儿一块价值上万两银子的灵玉理所当然。
气质。
陈少白忽然懂了,自己那个老爹用了十年培养自己的贵族气,原来安争天生就有,且比自己要强大的多。
哪怕他破衣烂衫,哪怕他穷困潦倒。
就在陈少白诧异这些的时候,楼下面那些看客们也都有些发懵。一个穿的破破烂烂的少年,把灵玉喂猫这件事,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传遍整个南山街,甚至会传遍整个幻世长居城。但是应该不会有太多人理解安争那种境界,大部分人知道这件事之后会骂一句败家子。言辞强烈些的,会骂一句纯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