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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 第二十三章 辽东沃土遭偷袭(1 / 4)

多尔衮,清太祖努尔哈赤最宠爱的十四子,文武双全,聪慧异常,他本来是最有机会继承汗位的,因为他的生母是当时的大妃阿巴亥,地位就相当于大明的皇后,而他的两个兄弟阿济格和多铎,一个猛猛的,一个萌萌的,都不是当大汗的料,所以很多族人都认为他将是未来的大汗。

奈何他的父汗在他十五岁的时候就死了,他生母也被逼殉葬了,所以汗位最后被比他更聪明的八哥皇太极夺去了。

当不成主子那就只能老老实实当小弟了,好在他这位八哥不是太凶残,没把他们兄弟全部咔嚓了,而且建朝称帝之后,还封他为和硕睿亲王,貌似很不错的样子。

当人小弟自然就得给人跑腿干活,就算贵为和硕睿亲王也得跑腿干活,这不,他八哥又给了他一个任务,一个危险的任务。

危险任务有很多种,不过这次是他最喜欢的一种,因为皇太极让他带领手下正白旗的一万精骑去偷袭一个汉人的村子,而且动静必须弄大的,暗地里的意思就是要杀光烧光抢光!

烧杀抢掠什么的,他最喜欢了,所以他屁颠屁颠的来了。

呃,一万精骑去劫掠一个村子竟然用’偷袭‘二字,是不是有点离谱了,难道村子里的百姓都是绝世高手吗?当然不是,那村子里都是平民百姓,最多也就能拿起锄头菜刀稍稍抵抗一下,又或是咬他们几口,之所以用’偷袭‘二字,主要是因为附近明军的防御太严密了。

辽东的明军主帅孙承宗可是出了名的老乌龟,防守那叫一个厉害啊,修起碉堡来能修的你喷血,他这次要去偷袭的村子虽然不在汉人修筑的长城里面,但孙承宗在那一块修了很多小堡垒,一旦他们大股骑兵出现,那堡垒里便会点起狼烟,很快就能传到驻军那里,所以他们的时间很紧,最多只有一个时辰左右。

这一个时辰可不光说的是烧杀抢掠的时间,还包括来回的时间,也就是说,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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