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不伦不类、身材比起番邦的彪形大汉也逊色不少,可黄毛小子的声势着实骇人,仿佛一头被彻底激怒的犀牛,轰轰烈烈地冲进乱战,红色短刀所过之处,尽是吐蕃武士的惨叫!
未几,他就冲到萨默尔汗身边,总算停住了鬼话,用汉话笑道:“多谢王驾相助,宋阳铭记大恩!”
对宋阳的加入,回鹘王子很有些意外:“你怎么来了?”
宋阳哈哈一笑:“王子是帮我打架,我不来怎么行。”
回鹘大占上风,王子异常开心,笑道:“也不是全为了帮你,老子早想打帮狗崽子…”说着,他把弯刀夹在肋下,伸手又把宋阳刚刚还他不久的手镯从自己的腕子褪下来,抛给宋阳。
宋阳不解:“这是……”
回鹘儿一派豪爽:“后来我想了想,这帮吐蕃狗子我自己也想打,就算现在不打,等一品擂之后也肯定要打,这事只能算你我想到一起去了,用它来抵兑赏赐,不对劲、不对劲。手镯你收着,想到什么再来找我。”而后稍稍停顿片刻,又继续笑道:“还有,你能回来一起打,就值这个镯子。”
一两句话,让宋阳对他好感大增,应道:“既然王子有这份心思,也不用非得给个手镯做凭证。”随即又把手镯抛了回来。
回鹘儿大笑:“你这人,倒是有趣,的确用不着这个镯子。”说着,忽然面露纳闷,仔细打量了下宋阳:“你的头发怎么这个颜色,好像屎!”
宋阳咬牙:“碰上个心眼狠手艺差的!”把短刀舞成一团赤色的风,冲杀了出去。
……长街械斗,吐蕃惨败!
一是回鹘人一见到火就亢奋发狂,完全不要命的打杀;另一则是宋阳的加入…双方派来打擂的真正高手全都在一旁观战,而宋阳的修为直逼宗师境界,在这场群架里他绝对是最能打的那个,再加之龙雀气势煌煌,更加撩拨了回鹘儿的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