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喜欢你的男孩子肯定不少。”周轩笑道。
“可我不喜欢他,我只喜欢你!”姜靓眨眨眼睛,看周轩没说话,哈哈大笑起来,“你不是说咱俩是最好的哥们儿吗?”
“对,最好的。”
周轩松了口气,姜靓却在暗色里隐藏住落寞,万里长征第一步,她又从杂志学了一招,要先成为男人的习惯,等他离不开你时,一切顺理成章。
哈哈哈,姜靓莫名大笑起来,周轩只当是她喝醉了。
不多时,乔三也回来了,看着周轩兴致不高的样子,便提出回去。看乔三那飘忽的眼神知道,他还没玩够。
“三哥,你继续,我跟靓妹先回去,明天还有课呢。”
“兄弟,瞧这事儿整的,你都没尽兴。那让大黄开车把你们给送回去,大黄,大黄,咦,这小子跑哪里去了?”乔三直着脖子喊,人多声杂,什么动静都会被淹没。
“别麻烦了,我们打车回去行。”周轩说道。
“那太对不住兄弟了啊,等我明天好好卖锁,早点分红。”乔三一再保证。
事事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有了好项目,该积极争取,乔三这方面还是懒散惯了,没有紧迫感。
水晶之夜歌舞厅处在一条商业街,此时大多数商户已经关门,路行人很少。周轩和姜靓说着话,忽然看见两个店铺的夹道里有人影晃动,好像还有急促的呼吸。
“谁?!”周轩立刻问了一声。
噗嗤!姜靓先乐了,拍了他一下,“这是野鸳鸯,人家开心着呢,别多管闲事好不好?”
“大哥哥,呜呜!”
刚走没几步,听到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喊,周轩疑惑回头,却又没了动静,然而不远处一辆躺倒的自行车,还是让他提高了警惕。
半旧的女士自行车,很小巧,适合学生骑,而书包掉在地,还露出几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