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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婚姻大事(2 / 4)

好聊,无论岛津还是松浦,也都是个人物,总不能跟人家说,咱们看不上你当正妻,要不先嫁过来当个小妾吧?

那时,徽王的婚事曾提上过日程,但为了合理合法,不跌面子,总要有个门当户对。

汪直自封王侯,首选的媳妇,一定是其他王侯家的小姐,可大明的王侯再傻,也不会傻到跟徽王府联姻,日本、琉球的王侯又看不上,这首选几乎是没戏了。

次选则是名门望族的小姐,也就是大家闺秀,徽王府曾书信有暗中合作的东南豪族,表示我们徽王岁数到了,有合适的小姐咱们媒一下啊?

豪族选择了无视,合作赚钱可以,拉我下水还是算了。

再次,就只能从平民中选了。

奈何徽王府身处九州,铁定不能选九州倭人,只能选九州汉人,可汉人都被逼到九州来了,能有几个善类?至于良家女子,怕是玩儿命也找不到了。

徽王的婚事,就此被一拖再拖。

但生理上的事,是不能拖的。早在汪滶第一天上岸,杨长帆就送了他一名倭女子,作为一个在牢中憋闷了二十年的男青年,汪滶是不可能怂的。之后他坐徽王之位,不要操心,只用享福,九州也没那么多福可以享,食色性也,就这两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汪滶有一件事没有听杨长帆的,既没有做任何措施,最后一刻也不愿拔出来,憋屈了二十年,至少在这一刻,他要酣畅淋漓,毫无保留。

一年后,当一名倭女子抱着一个胖娃娃出现在汪滶面前的时候,汪滶终于怂了。

他不敢告知母亲,只叫来杨长帆商议。

杨长帆也怂了。

这是个私生子,而且是与倭人产生的私生子,按照明律,这属于通奸,浸不浸猪笼就不知道了。

最理智的解决方法是杀人灭口,砍了倭女子,溺死新生儿。

汪滶同意这个处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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