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依据有两点,第一,今天上午,汤佳离开了临时居住的宾馆长达三个半小时。
“她离开宾馆本身没问题,公安机关没有对她采取强制措施,没有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她可以离开住所。
“可是她说谎了,我们从宾馆的监控录像中查明,她离开宾馆的时间是上午十点三十五分,可是,她自己说她是十二点多出去的。
“其间有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差,这段时间她干什么去了?会不会私下去会什么人,这是一个重要疑点。
“假设她真的去和什么人见面,这个人是谁?会不会是我们上面名单中的人?可能性极小。
“首先,宋波可以排除,我打电话问过临河分局的人,和宋波本人的陈述基本一致,宋波昨晚在石教授的灵堂守了一夜,今天早上七点多回家,洗了个澡,简单吃了点东西,换了衣服,八点多钟就到了单位。
“这一点也得到了技术大队今天值班人员的证实,他一直待在技术值班室休息,午饭都是在那里吃的,一直到我找他,中间没有出去过。
“其次,化学所的司马桥和王主任上午九点多就去了机场,由于石教授的几个子女的航班始终无法确定,化学所的领导命令他们必须死守在机场,这也有临河分局的人证实。
“至于汤佳有没有可能去见是教授的几位子女,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因为我们现在还没有办法证实他们的行踪,但是可能性很小,原因大家都清楚。
“所以,如果上午汤佳是利用那两个小时见了什么人的话,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的嫌疑就很大。
“当然,我们也不排除汤佳去做了别的和案件无关的事情,所以这只是一个假设。
“第二,刚才四海说了,在汤佳经常休息的床上,发现了两个男人的毛发、精/液和皮屑,这两个男人又是谁?怎么会在汤佳的床上留下那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