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哪天再运气转差,从高位上落下来,那首当其冲被砸到的,可不就是她的母族吗?
选秀女之所以被认为是“乙之砒霜”,就是因为那个名额是只加不减的,也就说,当地有头有脸的人家可以花钱买名额,可是已经自有名额的官宦人家,比如扬州知府韩扉韩家,比如家中几个子弟做小品级京官的扬州孙家,再比如廖青儿穿越到的京城廖家,统统都有名额。不管是几个名额,都得按照数目“上缴”出去,一个都不能少。
像廖青儿家,其父兄都在朝为官,品级都不算小,家里共有三个名额,却只得一个女儿,除了“上缴”这个女儿之外,还要从同宗最好是同姓亲戚中挑两名嫡女一同“上缴”。
这种将女儿送上一条未知之路极有可能是不归之路的苦差事,在某些官员心中,真真就跟吃砒霜一样艰难,此时,要是有哪位亲戚忙不迭带着女儿来讨要名额,那可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因此,只要有个官宦世家的远亲或姻亲,那送选名额还真不难找。
再像孟瑄家里,一口气落得十个名额,家中女儿根本不够用,连孟氏宗亲里也挖不出十个小姐来,那就得上书表奏,圣上御览之后再转给礼部批审,等相关官员调查确定属实后,才可视情形酌减。总而言之,送选秀女乃是一种硬性指标,只要家中有人是官身,吃着朝廷俸禄,那就是绝对逃不掉的。
这些都是洪武十四年之前执行的选秀规章,后来因为负担太大,硬性名额太多,导致不少官宦府第都怨声载道,联名上书请求整改。这种硬派任务每三年就来一回,有的家中小姐适婚年龄到了,也要干等着选秀的日子,有的是家里女儿不够,每次都为凑齐名额而发愁到华发徒生。其实,按照这样选法,谁家的女儿都不可能够,三年一回,现生也来不及呀。
于是,洪武十九年又出了新规章,那就是“匀调法”,按片区选,提前一年圈定好选秀女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