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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合同与过去(1 / 4)

当然,人气和金钱要两手抓,以林佑泯如今的外貌和在模特界的名气,要赚钱绝对不是什么问题。

林佑泯和权恩灿签订的合同,两人原本的合同早在去年就已经结束,那时候权恩灿的抽成比例是50%,很正常的新人合同。

比起经纪公司动不动的七比三,八比二,已经好了太多。

新签的合同是一份两年制的合同。权恩灿的经纪人抽成是40%,这还是权恩灿自己让步的结果,一般读力的新人演员的经纪人一开始的抽成是50%左右。

当然,如果有经纪公司,那另算,收50%那都是轻的了,因为经纪公司的资源更多。

至于30%乃至20%,10%的提成,那是一线,顶尖艺人才有资格谈的条件。

交情归交情,这经纪人行内的规矩也不能破坏。

权恩灿和林佑泯的合作很愉快,两人不仅是演员和经纪人的关系,更是不错的朋友。权恩灿的眼光很长远,和林佑泯这种潜力无限的璞玉打交道,交情远远要重于金钱,放弃一点小小的利益,还不至于让他心疼。

两年的签约时间很短,不过这也是林佑泯和权恩灿早就约定好的,两年一签约,比例根据林佑泯的名气和收入适当调整。

工作室则是属于林佑泯一个人的,助理之类的团队支出也要林佑泯自己出。权恩灿负责他的策划,宣传,联系电视台等工作,简单来说,就是人脉!

权恩灿的人脉,在林佑泯看来,值这个价!

对于一个艺人来说,不能简单的看他被抽取了多少分成,相对的,越红,赚的也越多,经纪人为了留住摇钱树,甚至会主动降低抽成比例,一切,都取决于艺人自己的成就和名气。

从广告代言,电视台,模特拍摄拿的钱,再扣除了杂七杂八的各种税收和投入工作室的钱之后,林佑泯剩下的,其实并不是特别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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