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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嚓的一声脆响,赞婆的手一用力,硬生生把他的脖子扭断,然后像一堆垃圾一样扔在地上,一脸不耐烦地说:“最看不起你这种混日子的兵油子,唠唠叨叨烦死人了。”
审讯完了后,马上跑到赞蒙赛玛噶身边,小声地禀报道:“审完了,是他们干的,领头之人是长孙冲。”
“长孙冲?”赞蒙赛玛噶眼前一亮:“嗯,不错,这人是块大肥肉,只要抓到他,对我吐蕃大有用途,传令下去,除了他们的首领,其它人,格杀勿论。”
“是,公主。”
赞蒙赛玛噶继续冷冷地说道:“多达真是一个废物,这就这些连望风也如此马虎、军纪溃散的乌合之众,竟然连他们都能摧毁锻造工场,真是不可思议,我很想知道,当时他在搞些什么?”、
赞婆有心想替多达说二句好话,不过话到嘴边,怎么也说不出口,如是大唐的精锐部队,那还有话可说,眼前这支部队,人员的素质一般,军纪散漫,还真有他的,在吐蕃的腹地还如此张扬,又是是赌博又是玩女人,从山上望下去,醉倒在雪地里的都有好几个,现在己经被自己的几千大军重重包围,就杀到鼻子下面了,还浑然不觉。
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伙人,竟然端了吐蕃最重要的一个军事目标。
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
赞蒙赛玛噶不说话,把那只纤纤玉手轻轻举了起来。
那些吐蕃士兵一看到那举高的手,一个个策马列成一队队、一列列地等候命令,没人出声,没人说话,马蹄上的厚布己取走,一个个显得非常训练有素:刀己出鞘,弓己执手,矛头在黑夜色闪着寒光,那一双双眼睛闪着异样的光芒,有如黑暗中的狼群一般,准备对看中的猎物露出它的獠牙。
看到手下将士都准备好了,赞蒙赛玛噶手一挥,嘴里轻叱一声:“杀!”
命令一下,那些士兵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