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
“嘶.....“
箭矢破空的声音、吐蕃士兵惨叫的声音、战马倒地挣扎的声音,一时不绝于耳,那镇蕃军的弓箭大阵极为厉害。有三队人,每队上千人,可以不间断地放箭,吐蕃士兵猝不及防,盾还没举起就中箭了,他们这里只有一个百户所,正规军队才一百人,其中很多还是松赞干部抽走精锐后补上来的新兵,除了那一百士兵,剩下的都是吐蕃的成年男子、多漠领地里的农奴等人。穿着的都是普通的衣服,没有盾牌,更没有盔甲,疾飞的利箭,一上子就刺穿他们单薄得连御寒都仅是勉强的衣服。然后狠狠扎入他们身体。
一个个吐蕃士兵在唐军的利箭前,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肉靶子。每一轮箭矢射出。就如死神挥动死亡镰刀,带走一批生命,刘远和长孙冲都看呆了。
候君集在一旁慢悠悠地说:“水无常形,兵无常势,为将的,就要掌握灵活变通之道。俗话说,兵不厌诈,只要取得胜利,一切手段皆可以使用。就如这次战役,因为峰火示警,他们一早就做好了装备,一会儿的功夫,就拉了一千多人部队出来,冲锋、对射都会有不少伤亡出现,于是,本将利用吐蕃人的骄傲之心。”
“佯装和他火拼,让他全副心思都放在和我军短兵相接之上,这也是他希望的,然后再用气势逼他出手,等到他冲锋不能易阵时,临时变阵,打他一个猝不及防,就这样,我精锐的镇蕃军就不用损耗在这些杂牌军身上了。”
候君集说完,再看看那战场,只见战斗己经结束,最后一个吐蕃士兵举着,身中十几箭,眼着面前的敌人,双眼带着不甘,轰然倒下,因为他的战刀,离大唐的军队还有差不多一丈的距离,这也是一千多名吐番杂牌中冲得最近的了。
全歼,镇蕃军无一伤亡,又是一次完美的上获。
长孙冲看得,双眼都值了,嘴巴张得老大,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