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沸腾的感觉:还没开战,就己经闻到硝烟的味道了。
自袁光头走后。刘远掌控了金玉世家,除了玉满楼弄了一点小挫折之外,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稳稳当当地拿下了扬州第一家金店的美誉,这让刘远有点胜之不武的感觉。羸得太容易了,好像都兴奋不起来了,现在和金至尊面对面打擂台,刘远倒时战意昂然了。
当然,刘远知道,自己在扬州羸得那么容易,也有崔刺史在暗中相助,要不然,玉满店也不会垮得很么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抗个三五年是没有问题,只是它太肥了,让崔刺史看中,够大够肥。下手自然不留情了。
“三姑爷,要买首饰吗?”阿寿只知刘远是三姑爷,而他一直都是在长安留用,并不知刘远的过去和手艺。看到刘远有点发呆看着那金至尊,以为刘远要买首饰。不由好奇地问道。
刘远装作不知,笑着问道:“怎么,这金至尊,很厉害?”
“厉害”阿寿伸出一个大拇指说:“不但背景了得,连首饰,也是顶呱呱的,在就京城头一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么夸张?”
阿寿很认真地说:“这里的首饰,不仅款式多,而且质量上佳,三姑爷,你听过一句话吗,金至尊出品,必是jīng品,虽然价钱高一点,但是质量方面绝对没问题,款式也很新颖,那些王公大臣家的太太姨娘小姐们,都喜欢到金至尊里采购,yīn妃、崔才人还有几位嫔妃也是它的常客,所以非常有名气。”
生意的确不错,刘远从门外看进去,只见里面有不少客人在挑选择首饰,就一会儿的功会,刘远就看到那身穿统一服饰的伙记笑容满面把几锭银子收回到柜台上,从顾客进门才交易,一直都保持笑容,没一丝的不耐烦,就是客人离开,也有人送到门口。
嗯,这伙计的素质不错,不仅那店铺搞得干干净净,伙记们一个个jīng明醒目,衣装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