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的。”
这帕子上的图案又土又丑,针线还不齐整,一看就是劣等手工,这不可能是林珑的物件。林珑身为侯府夫人,吃穿用度,哪一样不讲究?那都是精细得很,极考功夫的。
林珑接过如雁手中的帕子看起来,上面绣着两只鸳鸯戏水,只是这两只鸳鸯看起来像溺水的鸭子,绣工之拙劣,连她也看不过眼。
尉迟士给她包扎的时候,她还没有留意到这帕子的图案,这会儿才仔细看,这绝不可能出于京城贵女之手。各大贵族之家,哪家的闺女若是绣出这样的玩意儿,那可是要贻笑大方,往后别想抬起头来做人。
尉迟士一个大男人哪会拿如此花哨的巾帕,显然是爱慕他的女子给他的,本来她心底一直隐隐将尉迟士与高志做对比的,但现在看了这帕子,她顿时打消这念头,直觉得自己可笑至极。
高志就算没有见到尸首,或许真的活着回到京城改容换姓,也断不会看上这样粗鄙的姑娘,更遑论收下她的帕子带在身上?想当初在苏州时,这个昔日的国舅爷身边的女人,哪个不是长得如花似玉,外加多才多艺,这眼光高着呢。
能把鸳鸯绣成这样的女子,这出身肯定不好,就算不以绣工出名的贵女,但要拿出像样的绣件,并非难事,毕竟还有亲娘抓紧着呢,哪会让自家女儿懈惰?
“这是别人的,你回头清洗干净了,我再送回去给人家。”她把帕子交回给如眉。
如眉听令地收好,只是仍旧损道:“不知哪家的姑娘脸皮这么厚,这样粗劣的绣工就别拿出来现,连奴婢也要笑话两句……”
林珑没有应声,歪躺在如雁调好的迎枕上,这趟进宫得了不少消息,她要好好想想才行。
如雁轻撞了一下如眉的手臂,示意她不要再说个不停,眼角还朝主子努了努。
如眉这才赶紧住嘴,暗暗感激地朝如雁点了点头。
如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