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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签下青霞(1 / 7)

几天后。一所公园处的咖啡馆,雨后空气清新,天气微凉。

张少杰和林青霞谈签约,并不是开玩笑的,他确实起了招揽之心。林青霞的答应,也不是玩笑,等到经纪公司的艾露恩联系了林青霞,她也是守信用的人,并没有反悔,而是约了见面时间和地点。

艾露恩与林青霞见面会谈是比较顺利的。

林青霞请教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的律师,每一个法律条款都检查过,确实和张少杰说的差不多。

林青霞也没有再犹豫了,拿起笔在合同上签字。

一式两份合同,龙腾娱乐经纪公司与林青霞各自收下一份合同。这时候,林青霞成为了公司继梅艳芳之后又一名未来之星。

事实上,此时的林青霞知名度,是远远超过此时的梅艳芳。她可是从74年《云飘飘》这部电影在台湾上映之后,就开始逐渐走红。并且,这6年多时间以内,拍了50多部电影,每年至少有八九部林青霞的电影,在台湾上映。

甚至在香港,林青霞的电影也上映过七八部。可以说,香港、台湾知道林青霞的人,至少有超过百万。

而梅艳芳虽然在《摩登保镖》中小红了,但是这部戏主要的星光都被许冠文、许冠杰、许冠英所遮掩。

电影中,梅艳芳虽然并非纯粹花瓶,但是也不能完全依靠一部电影就迅速成为一线大明星,虽然娱乐媒体上经常提她的名字,但是大多数的观众,谈论的时候,多是以影片角色名阿珍在谈她。由此可见,真正红的是《摩登保镖》,而不是梅艳芳本人。

当然了,梅艳芳的红,是在于音乐方面,在电影方面,哪怕她再努力,恐怕也没有林青霞有潜力。

因为,林青霞并不是一名花瓶,而是在短短6年时间,就演出了50多部电影,在台湾获得了大量的名气的影坛玉女掌门。未来,转型成为侠女之后的林青霞,更是通过电影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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