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
唐方的心情很沉重,比天空更加阴晦,只是没有雨。
虽然在来的路上已经有所准备,然而看到眼前真实的一幕,仍旧控制不住躁动与悲伤的心,那些酸楚的滋味像深秋萧瑟的风。不停抽打着他的身体。
他的手伸开,又攥上,微微抖动着。
很想去摸摸白岳的脸,又怕控制不住强行压抑在胸口的情绪。
尽管莫里斯哲人上船不久,却给所有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嘲笑也罢,漠视也罢,疏远也罢,亲近也罢……他就那么固执地活着、走着,说着神神叨叨的话,抬着一张厚脸皮,不在意任何人的看法。
记得刚遇见他那会儿,莫里斯哲人总爱将牺牲挂在嘴边,说那是他的追求。卑贱的生,轰烈去死,对于一个莫里斯奴而言,这样的谢幕很棒,起码能向世人证明自己存在过,起码可以背负姓名去死。
登上“晨星号”后,关于“牺牲”的哲学他已经很少提起。
唐方知道,他变了,变得怕死,不再崇尚什么“牺牲”,不再想着轰烈死去,他甚至开始记日记,用歪歪扭扭,毫无美感可言的文字记录每一天的生活,从白浩与玲珑的情感拉锯,到丘吉尔与陈剑的嘴炮,从芙蕾雅偷偷摸摸溜进舰长室过夜,到伊兹夏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再到尤菲开始干呕,与乔伊对望时复杂的目光……
这些,他都一一记在床铺底下那册扉页印着向日葵的日记本里。
他以为谁也不会发现,但……“晨星号”上发生的事情又有什么能瞒过唐方的眼睛?
他真的很怕死,于是非常珍惜比寻常人类短暂的人生,近乎贪婪地享受生命里每一分,每一秒,认真观察身边每一个人,用心对待每一件事。
他变了,开始有生活,开始有朋友,开始做伊兹夏的跟屁虫,然后被甩……
如今他死了,没有轰轰烈烈死去,也没有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