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特话虽说的客气,好心让二人在此留宿,不过语气却是有些异样,似邀请,又似要求。再联系当下情景来看,今日,这家小镇怕是有些风波。
是走还是留?选择走的话,难保格兰特不会翻脸,况且,以唐方这样的状态,能去哪儿?由公路牌上得知,最近的城镇据此足有300多公里,凭借两条腿的话,要走到猴年马月?唐方的身体若是无碍还好,一旦有事,这岂不会延误病情?
再者,三人的身份问题同样令人困扰,在军方档案里,三人怕是已被划入死亡行列。若是这么明目张胆的出现在大城市中,一旦被政府查知,等待他们的将是永无止境的追缉。唐方醒着还好,以他的本事,足以护住三人,可坏就坏在他一直昏迷不醒,偏偏生命体征还很正常。
如果留下的话,会不会受到波及?格兰特一伙究竟要干什么,他不知道,万一惹来强敌,把他们仨也卷进去,到时候又该如何脱身?
阿罗斯紧了紧腰上的圣骑士M5,不禁一阵头疼。以往有唐方在,往下的路该怎么走,根本就不用他费心。现在么,一个昏迷不醒,另一个朽木难雕,不坏事就谢天谢地了。
格兰特见他沉吟不语,也不着急,有一口没一口的抿着杯中酒。旁边豪森肚子里却是没那么多弯弯绕,朝着对面的家伙咧嘴一笑:“住下可以,酒必须管够。”
“这个容易。”格兰特呵呵一笑,朝老约翰递了个眼色。
年迈的侍应生转身从酒架上拎出两瓶烈性龙舌兰,“咚”的一声墩在吧台上:“让你一次喝个够本。”
“哈哈哈哈……这下可以过过酒瘾了。”对于豪森这种人来说,只要今朝有酒,哪怕明日就要断头台上走一遭,他也照样喝个爽利。
“豪森!”阿罗斯皱皱眉,呵斥道。格兰特为免走漏风声,明显是想绊住二人,一旦答应下来,天知道会卷进什么要命的事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