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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日本的夷狄论(1 / 5)

宰相自古以来都是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宰”的意思是主宰,商朝时为管理家务和奴隶之官;周朝有执掌国政的太宰,也有掌贵族家务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而相则是辅佐之意。宰相二字连在一起也就是辅佐君王统御百官的大臣。宰相也因此是万千大臣的毕生最求,围绕相位相权的争夺毫不逊于对皇帝宝座的争夺。

最初相权是不逊于君权的存在,君能命相,但无法典命百官,典命百官是宰相的权值。这样能够避免皇帝昏庸,胡乱下命,造成天下大乱。宰相也可以视为限制皇帝的权势过大的职位。西汉的丞相陈平有过总结:“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也。”

但是没有一个皇帝喜欢束手束脚的,尤其是汉武帝这样威凌天下的帝王,瓜分相权也是从他开始的。他起用了一批儒生当丞相,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而政务中心则转到了内廷。宰相的职权逐渐转移到了尚书台长官的手中。汉成帝时,何武以丞相一人难以处理繁多的政事为理由,建议立三公制。于是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遂以大司马、大司空、丞相为三公,这也是旨在分散丞相权力的一项措施。

{.到了晋朝以后,更是执行多相制,宰相的职权进一步的给分割。晋朝之后的南北朝因为太过混乱,相权乱的一塌糊涂中书监、中书令、门下侍中、尚书令、仆射或将军只要是与皇帝亲近的都是宰相。直到隋朝。确定了三省制,这才使得相权稳定下来,以三省长官内史省的内史令、门下省的纳言、尚书省的尚书令为一国之相。

唐朝武德贞观初期沿用了隋朝这一体制。但体制是通过不断完善来进步的。三省长官并不足以满足整体制度的需求,也就顺着事实开了小灶,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顺应而出。到了这个时候,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什么职位,只要官位后面加了一个同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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