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等哨官保持警戒,汪克凡带着几名亲兵向后走去,那里是恭义营和水匪前队的战场,一群群青壮正忙着救助伤员,收敛阵亡士卒的尸体。
遍地都是水匪扔下的武器、器械和旗帜,上面沾满了脚印和泥土,失去主人的战马避开人群,孤零零地站在田野中,水匪的尸体没人收敛,横七竖八倒卧在血泊中。
汪克凡目光一扫,看到个意外的场景,史阿大斜蹲在一具水匪的尸体旁边,左手探在那水匪的裤裆中,仔细地摸索着什么……
史阿大身子壮健,神经大条,把肩膀上的伤口简单包扎一下,随手捡了一柄单刀防身,就兴致勃勃地冲进死人堆,在尸体上搜寻金银财物。
当兵卖命,图的就是升官发财,史阿大是个直肠子的庄稼汉,对升官没什么感觉,只喜欢沉甸甸的铜钱,白花花的银子。伤兵没有任务在身,捞点外快不算违反军纪,他就像一头尽职的猎犬,仔细筛查着每一具尸体,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藏钱的部位。
耐心的付出换来了丰厚的回报,不一会的工夫,史阿大已经找到了好几串铜钱,两块碎银子,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金戒指。
这可是个好东西,娶媳妇正好用得上,史阿大又惊又喜,捏起戒指狠狠咬了一口,随即咧开大嘴,“呵呵呵”发出一阵憨笑。
这戒指十足真金,肩膀上挨一刀也值了!
嗯?不对,狗曰的把戒指藏在裤裆里,害得老子咬他的吊毛!
史阿大突然醒悟过来,呸呸吐了两口,一脚向那尸体踢去。
“哦……”尸体竟然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史阿大吓了一跳,忙俯下身仔细查看,原来那水匪还没死,腰间却有一个血肉模糊的巨大伤口,看样子随时可能断气。
“你小子是个短命鬼,早死早投胎,下辈子别再做贼了!”史阿大嘟囔着提起单刀,顺手扎了下去。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