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一声脆响,才站起来没多久的小头目之一就嚎叫着蹲下去,抱着自己的膝盖开始跳圈。
“打上门来了!兄弟们——”剩下的小头目有些眼光,二话不说赶紧往后缩,还企图制造混乱。但他一句话还没喊完,就被半块彩色地砖砸在脑袋上,血珠子飚出一尺多高。
“砰”满脸的血的小头目倒在地上,他没顾得上去看是谁暗算了自己,只是伸出手指着汤森,断断续续的说:“你……你会后悔的……你知道我是……谁的人吗?”
这种时候,首先要保住自己的命,这是他最后一招。
“长官不需要知道你的主人是谁,因为长官根本不承认你是人。”汤森笑眯眯的回了一句,然后语气一变:“扒光他的衣服,打断他指着长官的这只手。”
“是!长官!”老班底就是有悟姓有魄力,当场丢了地砖把小头目翻过来,先扬手正反打了七八个耳光:“早就看你不顺眼了,让你抢老子的面包!让你抢老子的血汗钱!”
噼噼啪啪的耳光声中,汤森转头,笑着问另一个小头目:“你呢,有什么感想?”
“杀……”抱着膝盖的小头目可没有同伴的机灵劲,加上受伤站不起来,更别说拼命的话了,于是深吸一口气、用最大音量惨叫一声:“杀人了呀!”
汤森是等他叫完了这一句才出脚的,实实在在的一脚扫中腮帮子,小头目变形的嘴里喷出大团血沫,中间还混着几颗自由飞翔的牙齿——不等他完全倒下,另一个老班底就冲上前去把他的身体板正,不但扒了衣服顺了钱袋,连裹裆布都丢到旁边护城河里去了。
三下五除二,空地上就出现两条赤裸的肉虫,太阳当空照,白皙肌肤上的纹身很显眼。
“这是什么玩意?”汤森笑眯眯的走上去,好学不倦的研究了一番,脚下却踩着一人的手掌:“长官在问你话呢,怎么不回答?”
“尼……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