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阁下闪耀着光荣的名讳?”
如果两个不认识的贵族碰面,又没有共同信任的介绍人的话,验证的手段之一是验看徽章。但汤森的掩饰身份布雷恩是个没有徽章的破落户,所以只能用询问姓名这种低级方式了。
汤森这也等若告诉对方:本人没有徽章,你就别费那劲了。
“菲利克斯?波顿。”土贼收起脸上的调笑,回了一个简礼:“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布雷恩不是本地家族,最近的一支是在几千里外?”
在汤森目前收集到的情报上,波顿家族虽然处于银涛城上层势力行列,但远远不是如曰中天那种。这个家族传自外海的某个岛屿,族人数量比较少,平时行事显得低调而神秘——土贼是波顿家的人,却不辞辛劳的跑来这个三流护卫队里做事,真是令人费解啊。
但任何令人费解的事情都是有理由的,前提是你得撑过这个关口才能知道缘由。
“阁下的渊博知识令人折服,没错,布雷恩家族最近的一支也很遥远。从银涛城出发的话,陆路四千七百里,海路三千六百里。”汤森点点头:“我走过一次,但遗憾的是,早在几年之前,布雷恩家族这一支就向更内陆的地方迁移了,听说去了光辉圣城附近。”
“那你为什么不跟上去申诉,拿回自己的东西?即使最后只能得到一枚最简单的徽章,也算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土贼把左手搭在剑柄上,微偏着头看汤森:“就好像现在这种状况,如果你就能用徽章证明自己,至少也能得到一个队长的位置。”
汤森听明白了,原来土贼想用“高不成、低不就”的理由打发自己走。
你说你是贵族后裔,那我肯定不能让你担任一般护卫,但仅凭嘴上说,这证据可算不上“有力”,所以队长也不能给你——汤森已经宣扬了身份,按规矩他不能反对这种决定,因为贵族的名声很重要,既然自认后裔,他就只能接受这个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