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话,没话语权哪来的份量,而且最重要是他怕弄巧成拙,好心办坏事,那他岂不是悔青肠子。
处于绝对劣势的胖子自嘲一笑,微微斜过头,象征性对陈浮生说道:“认输。”
陈浮生没有立即松手,似乎在做思考,十秒钟后才缓缓收回那柄阿拉斯加捕鲸叉,小心翼翼回到陈圆殊身边,从始至终都没有把后背留给胖子王阿蒙。
这场战役陈浮生一开始就将赌注全部押在1号点,陈庆之和陈圆殊既是伏击手又是诱饵,他先是不浪费一秒钟地到一处重兵器储存点,拿到狙后就狂奔到离陈庆之他们不远地地方寻找合适狙击点,他挑中的轻狙既有准度又有威力,关键是不用过度苛刻于射击地点,虽说爬树远不如陈富贵,但好歹是个被野猪和黑瞎子撵在屁股后面有些次数的变态,爬树不是爱好,是必须的生存技巧,再差也断然不会不堪入目,他的不懈努力加上陈庆之的成功牵制帮他们摘取最终胜利果实,也只有陈富贵的弟弟才能短时间设计出这么怪胎的作战方案,王阿蒙一伙人输得并不太冤枉。
谁都不会拒绝胜利。
从无败绩的吴煌也会拒绝,走上前几步,伸出手掌,陈浮生犹豫了一下,挤出一张笑脸,也伸出手掌与他在空中击掌庆祝,像是一对并肩作战多年的老战友。吴煌这么多还是示好,并不掺杂阴谋成分,从个人角度而言他地确比较欣赏这个一穷二白起家的年轻男人,而陈浮生接受他的台阶,是因为不远处就有一群被他羞辱过的二世祖公子哥式人物,能拉拢一个盟友就拉一个,最起码也不能把吴煌这三人推向对立面。
陈庆之在陈浮生的眼神示意下放开已经面红耳赤的黄昆,脖子里的印痕比王阿蒙那条被阿拉斯加捕鲸叉抹出来的血痕更加醒目,这位白马探花可不忌惮他们是否有不可一世的背景后台,他反正就一个人一把刀一条枪,有本事尽管拿去,没本事就不要在他面前得瑟。
貌似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