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力落荒而逃,连他都是头次听说还有这种鬼东西,想想都让人头皮发麻。
林子闲微微叹了口气,那位老伙计人已经死了,悲伤已经没有了意义,唯一能做的就是帮他报仇。既然从史密斯嘴里得不到其他有用的线索,那现在只能把那神秘的高科技武器当做突破方向了。
然而现在还有件让他更头疼的事情,林子闲呲了呲牙道:“你的意思是说,你已经暴露了你‘血族’的身份?”
“是的,不激化‘血族’的力量,我根本无法从他们手中逃出来。如果不是暴露了身份,我也不会来麻烦你。你说过,如果有需要,让我来华夏找你。”史密斯淡淡说道。
“你这朋友真够意思,有困难第一个就想到了我。”林子闲哭笑不得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可谓是一个脑袋两个大。
如果这家伙是纯粹意义上的‘血族’中人也还罢了,毕竟背后还有强大的血族撑腰,倒也没什么好怕的。可这家伙被称为血族中觉醒的‘血祖’,生于黑暗,却不惧怕光明,和一般的血族不一样,竟然能像普通人一样在阳光下行走。
他的异常被血族发现后,立刻震惊了整个血族,被血族长老会尊称为‘血族’中的圣灵,在整个血族中拥有着无比崇高的地位。但是那帮血族头头们也不是白把史密斯当祖宗一样供着,习惯了权力的人,谁会没事搞个小祖宗出来供奉,若是没好处的话,早就把史密斯给宰了。
之所以好吃好喝的当大爷一样养着史密斯,最终目的是要史密斯为整个血族献身()。说白了,就是拿史密斯做科学研究,今天抽点血,明天抽点骨髓,没事扫描扫描,需要的时候还切点肉下来。
那帮血族头头们都想解开史密斯在阳光下行走的秘密,如果能破解这个谜团,让血族都能在阳光下行走,那对整个血族来说,意义简直太重大了。
史密斯又不是白痴,那种非人的生活简直像噩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