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无须你们操心了。”说完,拿出一张地图,指着上面用红点标出地方,“你们就在此处埋伏。”
顿了一下,他又问:“你们谁精通枪械?”
众人面面相觑,大部分人都精通此道。
“骷髅会的枪神十分厉害,不排除有狙击枪,所以必须有人牵制住他。”
宁凡对被红玫瑰狙杀时的情景记忆犹新,在这个火器时代,距离往往就是制胜的关键,他可不希望自己在半路被黑枪给打了。
“我去。”一个相对瘦削的人站了出来,顿时,几乎所有人都噤声了。
此人双眼碧绿如明珠,闪亮如鹰眼,鼻梁高耸,典型的白种人,瘦削的身体似乎蕴含着一股力量,虽然不外显,却逃不过宁凡的眼睛。
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就像是钢琴师一样,他的手紧紧地贴着库管,身体移动时手都未动分毫,这说明他对身体的细微控制能力极强。
其他人的噤声已经足以说明了一切,他的枪法确实出神入化,可力压群雄。
“好,你去,怎么称呼?”
“亚当斯。”
亚当斯有二分之一英国血统,但出生在中东地区,从***经历了战火的硝烟,八岁接触枪械便表现出极高的天赋,后来参军,经过了专业的枪械训练,又经历了战火的淬炼,枪法出神入化。
他离开部队后,加入了一个雇佣兵团,可后来雇佣兵团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被全歼,唯有他幸存下来。
他便开始了单干的杀手生涯,战绩颇丰,人送“夺命子弹”的外号。
所以,他一站出来,其他人便很自觉地偃旗息鼓,他们虽然枪法不错,但与亚当斯比,却相去甚远。
宁凡不了解亚当斯的历史,却从他的表现判断出了他的实力,于是说:“你在平安街布防,密切监视,若发现骷髅会的枪神,不必马上击毙他,只要对他进行制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