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到了任何一个地方,都会仔细先打量一下。
“哈哈!”马大这一打量立马就笑,就因为酒里,嫣红穿得最为清凉,他也多注意点,立马就认出天香酒家的头牌。好家伙,这妞已经连续推掉他三次,他娘的,原来跟一个小白脸在泡酒。
“哎呀他过来了,快跑!”嫣红看马大往他们这边走,急忙说还站起来。
“别怕!”林峰小声说,伸手将她拉住。
这马大能跟方平说起发改局的林峰,其实也是听三山镇的一个副镇长说的,并不认识这哥们。走到两人旁边就骂:“娘的,骗了老子三次,原来躲这里。”
这县城首富嘛,身边总会跟着几个拍马屁的,几双眼睛都盯着嫣红,盯得她双手抱在胸前,感觉这些目光都能看透她的衣服似的。
“喂,你小子还拉着她。”马大往他们对面坐,瞪着林峰就吼。
“哎呀,老马,嘿嘿,他也是刚刚进来的。”酒老板走过来,连说带笑的,千万别在 里面打架,小县城里敢开个酒的人,也不是好惹的角色。
“没事,让这小子走,这妞留下来就行。”马大又说,然后看着林峰放在台上的香烟,还笑,这家伙是为了泡妞充阔气,还抽起中华。
“坐下!”林峰说着,抓着嫣红的手放下拉,双眼瞪着马大也说:“老子为什么要走?”
“呵呵!你那根葱?”马大的眼睛张得比牛眼还大。
“你以为老子不认识你马大呀,不就有几个钱嘛,当那根葱!”
好家伙!林峰的气势还让马大眨眼睛,跟他一起来的一个家伙也吼:“认识他就滚!”
“你们都给老子滚!”林峰大声也吼,突听“砰”!一声,这哥们吼完,一掌就往桌子拍。跟这种土财主式的家伙,就是不能软,你越软人家会想扁你。
亲娘!马大还在眨眼睛,他都自认为够神气了,还有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