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那把从同伴手中抢过去的手枪平举在半空,并且正瞄准着吉米。
吉米一愣怔,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看花眼,刘向东居然在百米外拿手枪瞄准自己?
他是把手枪当狙击枪来用吗?
狙击枪打中百米外的目标不是什么难事,可手枪却很难做到,难度系数最少五颗星。
这算不算等于是放弃了抵抗?
吉米心中满是不屑,在这样的距离,刘向东根本不可能打中他,他甚至连躲都懒得躲。
“他的面具……”透过瞄准器,吉米似乎对刘向东的面具产生了兴趣。
“砰!”这个时候刘向东扣下了扳机,夜色下子弹携着火花从枪管飞了出去。
“锵!”下一秒,子弹射穿了瞄准器后射中了吉米的眼睛,没等吉米有所反应就已经去见上帝了,他甚至连自己怎么死的都还没搞清楚。
百米外用手枪不可能打中目标?
这对吉米和一般的雇佣兵来说似乎是真理,可对于刘向东来说,却是用来打破的,他不仅打中了目标,而且还准头甚至比狙击枪还要精确。
没有更多的雇佣兵跑出来,所有人都被刘向东干掉了,就是手臂不小心被流弹擦伤,没什么大不了。
将手枪上的指纹用衣服擦掉后刘向东随后把枪扔掉,这才趁没人发现之前离开了现场。
临走的时候他不忘看了看远处的‘中正集团’大楼一眼,这些雇佣兵到底和陈泰兴有没有关系呢?
……
陈泰兴坐立难安,虽然U盘已经拿回,U盘里的东西已经格式化掉,可刘向东多存在一天,对他来说就多一天的威胁,谁都没法保证刘向东的手上没留有备份,也没法保证刘向东不会有同伙。
所以最保险的方法,就是杀了刘向东和他的同伙。
只有死人才不会把他的事情说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