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頂頂點說,..”在大帐之中,沈千秋极为恭敬,在他身边还有一个中年人,身上穿着青衣,低着头,极为恭敬的模样,跟在沈千秋之后,这正是他的副手,叫做窦义,是大兴扶风人。被沈千秋招为副手。
“你就是窦义?”李信很好奇的望着眼前的窦义,在他的面前摆放着关于窦义的资料,这些资料让李信看的很好奇,但是更多的是惊讶。十三岁的时候,有亲戚送给他一双鞋,他拿过去卖了五百文钱,然后用这五百文钱买了两柄铲子,然后再卖掉两柄铲子,得了八百文。从此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卖榆钱,然后进入制造业,卖麻鞋等等。一直到现在,窦义可以已经成了大兴城有财富的商人。只是不知道的是窦义为什么加入自己的阵营,成为沈千秋的副手。
“人正是。”窦义身形颤抖了一下,脸上露出惊慌之色。他是第一次见李信,但李信的名声却是传遍了整个大兴。更是被封为寿阳侯,西域都护府大都督,可以是整个西域的王者。
“你很不错,很有商业头脑。”李信看着窦义的一些记载,此人对资本的运转已经做到了这个时代的尖水平,这样人在后世就是上等的经理人。
“不敢劳侯爷夸赞。”窦义心中顿时安定了许多。他从李信的语气之中,感觉出了李信对商业的重视,而不像大兴城的其他人,对商人的鄙视。他就算是有万贯家财,可是在一些达官贵人眼中,还是一个贱业者,被这些人所歧视,甚至连那些下人都敢嘲笑自己。
“既然成为我李信的麾下,不会让你吃亏的。”李信给了一个定心丸,道:“你既然是千秋带来的,明他很欣赏你,也信任你。你的履历也让我感觉到你的独特之处。”
“人也就这一本事。”窦义心中一阵感动,这是他第一次得到别人的认可,对象还是朝廷新贵寿阳侯,也是自己的主人。
“你这本事可不啊!用的好,嘿嘿,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