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之困苦多为贪官法吏之压榨。掠夺所至。是以臣以为,治国之道,应秉行宽以养民,严以治吏之策;
君主对待民众,应废除严法,重德教,轻刑罚,以宽缓之政养息民生。欲养民,则关键在于严以治吏,唯有吏治严明。官吏不敢枉法,民众生活才能安宁,社会秩序方能井然。”
王夫之这种治国思想,大概是因为看到了明朝后期政治**,法纪荡然,文人士大夫公然结党营私,抨击朝政,攻奸异己,左右朝局。认为自己占据道德制高点后就无法无天,使整个社会陷于重重矛盾之中,所以他才产生“严于治吏”的想法。
而这种思想,恰恰是弱化了儒家的作用。
治民用道家。治吏用法家,分而治之,这其中并没有特别强调儒家的作用。
这当然会引得强烈的反驳,刘宗周当即说道:“陛下。孔圣有言: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孟子亦言: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陛下,治国之道在于治吏,此诚然不假,然君主若以严刑酷法待臣下,臣下终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何以令其忠心侍君牧民?
且明太祖立国之初,以严型酷法治吏,官吏贪污获赃六十两以上者,处以枭首示众之刑,甚至剥皮实草。刑法之烈,前所未闻,然收效甚微......”
“黄编修此言差矣!”王夫之立即强力反驳道,“洪武期间,官吏守令畏法,洁己爱民,河清海晏,百姓乐业。时民间有歌:山市晴,山鸟鸣。商旅行,农夫耕。老瓦盆中冽酒盈,呼嚣隳突不闻声。
又以广东为例,时广东循吏有五十二人,其中多数以廉吏着称。如,海丰县丞召翊‘开创县,勤劳为最,且廉。’
东莞县令卢秉安在任十九年,清操不易。离任时,不接受百姓赠送的财务,只接受赠诗。其有诗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