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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0章 精减机构(2 / 5)

没有湖南、湖北、安徽、江苏这四个省的叫法的。

湖南、湖北的地域在明代统称湖广;江苏、安徽两省的地域则是南直隶。

秦牧暂时也没有拆分湖广和南直隶的意思,现在大秦初立,天下尚未统一,民生需要休养生息;

把省份划分得越多,就意味着机构多,官吏多,俸禄多。扰民之事也更多,这不利于民众休养生息。

其实一直以来,大秦都没有正式设立总督、总兵等官职,但也没有明令撤销。

事实是,明代的分巡道和巡抚、总督都是因为叛乱多了。才逐步增设,最后形成定制的。

详细说来,大致是这样,因为一些小叛乱,一州一县难应付,于是设立兵备道,统一几个州县的事权。这样才能有效镇压涉及几个州县的叛乱。

如果叛乱波及一省之地时,布政使、都指挥使、按察使因各管政、法、军,三权分立,令出各门,往往导致相互扯皮,难以及时扑灭叛乱。于是又设立巡抚一职,统一全省军政法大权。

如果叛乱涉及几个省,巡抚也没办法应对了,于是又在巡抚上面设立总督一职,统辖数省军政。比如之前吕大器的四省总督一职,就是为了对付张献忠的叛乱而设的。

问题来了,道员的设立,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架空了州县官员的权力。

巡抚的设立,又架空了省级官员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的权力,总督的设立,进一步架空了巡抚的权力。

如此一来,大部分官员的权力被架空了,但俸禄可没有架空。

这不但造成了大量的机构重叠,还因此多开支了很多官员的俸禄。

黄振林提出裁撤这些重叠的机构后,秦牧向殿中的大臣问道:“诸位大臣以为如何?”

吏部尚书杨廷麟出班答道:“启奏秦王,明朝设立道员、巡抚、总督等职,是出于时事需要不得不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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