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已。
向上望,晴空万里;侧方,可看到枝叶,勉强转动仍感强直的头部察看,果然不错,两侧都有树林,他好像躺在树林内的短草丛中。
奇怪,昨晚情景依稀,意识是完全清明的,记忆丝毫不会消失,他敢武断地说:现在他所躺的地方,决不是他昏倒的所在。毋容置疑。他的记忆力,可说到了过目不忘的境界,决不会记错。
谁把他弄到此地来的?这是什么地方?
他嗅到自己身上的汗味,赤裸的上身汗腻腻地。
调和几次呼吸,胸口似乎仍有点胀塞感,幸好气机正常、好像不曾受到伤害或禁制值得欣慰。刚想咬紧牙关,准备活动手脚,突然听到轻快的脚步声。
正确地说,是踏草声,至少有两个人,从两面向他所躺的地方接近。
不是两个,是三个人。
他不能动,干脆闭上双目装死,用耳力留意四周的动静,一面立即放松全身,调和呼吸。
“在这里了!”有人惊喜地叫。
他心中一跳,该死的!是那位八字胡主脑。
“我九指红绡先看到的。”相反方向传来倒还悦耳的女人嗓音。
“老夫在他到达界集之前,便与他攀上交情了。”接着传出老穷汉的刺耳嗓音:“老夫收了他十两银子见面礼,所以你们都给我撒手。”
“姓乐的,你最好识相些,不要管本会的闲事。”八字胡主脑沉声说:“你勾魂阴判与九指红绡,昨晚在余某的行馆撒野,已经罪不可恕,再不识相,保证你们死无葬身之地,哼!”
“去你娘的混蛋!”老穷汉勾魂阴判破口大骂,本来伪装瞎子的一双鹰目冷电四射:
“你风云会一群狐鼠,在乐某面前不要说大话,你吓我不倒的。我警告你,我勾魂阴判所属意的人,即使是天王老子,也不许动他一毫发,不然,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