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适宽大的床了。
总算已跨越最荒凉最难行的地区,崎岖荆刺卑湿泥泞等,暂时抛到脑后。
连小郑也透一口大气,自言自语道:“有些地方简直连苍蝇都活不下去,但居然还住人,真是奇怪之至。”
那些小村庄他们不肯歇脚。而现在在前面不远一个市镇居然略有规模,屋宇连绵,看来起码有上千户人家。
小郑又道:“那是安居镇,附近百余里内最大最繁荣的市镇,饭馆旅店等百肆俱全。衣帽鞋袜花粉都买得到,甚至有两家棺材铺。”
每个人外表都相当狼狈,鞋袜湿透以及溅满泥迹,裤裙边勾破挂裂,头发蓬乱污秽。
除了小辛这种奇怪的人,谁也不会选择这条路。
他们很不幸跟随这个奇怪的人,所以只好吃许多不必要的苦头。
小郑自言自语说道:“吃饭最愉快怅意,几个香喷喷小菜,一大碗面条或热辣辣的白饭,做神仙也不过如此。”
他这几天已经习惯这种奇特方式,微询大家意见。
最麻烦别扭是绿野,专门抬杠生事。如果花解语小郑阎晓雅任何一个人出主意,她多数会设法推翻否决。
所以花解语只微微地笑,阎晓雅则不置可否。
绿野道:“我饿死啦。”
小郑道:“那就决定先吃饭。”
绿野道:“不对,先投店。”
小郑怔一下,道:“对,先投店。”
绿野道:“不对,先买点鞋袜衣物替换。”
小郑道:“有道理。如果小辛居然还在此地,那就更理想了。”
绿野道:“我们本是一直暗中跟踪他,现在碰上他有何好处?”
小郑道:“我也不知道。”接着又喃喃道:“叫小辛尝尝这种滋味,看他受得了受不了。”
小郑喃喃自语,声音模糊不清,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