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之前,率先设置好一个陷阱,或者说前提,“认定”了他的作案嫌疑,直接让他指证同伙。
这种行为,被明确记录在“诱供”认定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因此不同于以往在底线周围来回试探,而是直接踩了下去。
虽说,于袁俩倒是不至于因此被上级处分什么的,但以这种法子获得的口供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仅只能作为指引调查方向的线索。
这点弯弯绕绕,袁友冲自然想的明白,事实上,他现在需要的也就仅仅只是个明确的方向罢了。
之所以紧张,是怕自己的诱供行为被看穿,并被熊达直接指出,接着嚷嚷着要上诉,要求警方换一个审讯员。
也怕他直接狡辩抵赖,让自己做了无用功。
好在,先前的心理战术相当成功,袁友冲成功营造出了警方已掌握一切的假象。
僵持了三四十秒,熊达长叹口气,说:“没想到,我自认为天衣无缝的计划,竟然有这么多漏洞……”
“其实不止,”袁友冲心中松了口气,但脸上却不露丝毫,冷冷的说道:“你虽是你老板的司机,经常出入各大高级场所,接触各种上流人士,却连他们的半点素养都没学到,表现的活像个暴发户。”
“早在第一次和你接触的时候,我就对你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事后调查发现,果不其然!”
“我也不想的。”熊达咬牙:“都是老板安排的!我上车后图新鲜,调节了下座位,觉着时间差不多了,回头一看,好家伙,连行李箱都不见了,就赶紧用微信给我老板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东西丢了的事。”
“但,老板却告诉我说,让我认下这个金猪,说是我自己的,还说,保险金到账之前,不要联系他,让我把他删了。”
“我觉得,老板可能是察觉到什么了,但没办法,我只能硬着头皮应下,删了我老板,然后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