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那一晚就不同了,史密斯变成为人狼,实力就暴增了,介于血皇和长老之间,跟阳叶盛的实力差不多。
可是,那一晚阳叶盛却在史密斯的进攻下,几乎毫无还手之力,并非是阳叶盛实力不济,而是因为他对人狼族不了解,加之那间房屋对他的飞行有很大的限制,这才轻易被史密斯打成了重伤。但今晚不同了,这里虽然有树林,但并非是蔽日不可高飞,加之阳叶盛有了一次经验,史密斯自然就不是他的对手了。
“砰”的一声,两人交手不过十个回合,阳叶盛就重重一脚踢在了史密斯的屁股上,把他踢得一个翻身。
身形快捷,加之又有血皇衣,阳叶盛占尽了优势,但史密斯也不容易对付,力大无穷,更是可以不看身后而只从风声判断阳叶盛的进攻,不用回头就能进行反击,使得阳叶盛的灵活优势并不能得到十足的发挥,十个回合,冒着被史密斯击中的危险,这才勉强踢了他一脚。
让阳叶盛有点惊讶的是,他这一脚用了差不多七八分力气,绝对能一脚将人踢成重伤,最不济也得飞扑到地上,半天起不了身,可是,史密斯挨了这一脚之后,只是犯了一个跟头,就立即从地上跳起来,恶狠狠地向阳叶盛挥舞着双拳扑过来。
阳叶盛暗暗吃惊,妈的,这人狼族还真是怪物,皮那么厚,挨了我的一记狠踢,竟然跟没事一样。
这下子,阳叶盛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史密斯杀死在这里,否则的话,下一次若再遇到三头人狼合击,想脱困真是不易。
“嗖”的一下,阳叶盛心念一动,双手的指甲立即就收了回去,他抓住两枚小刚球,猛地掷向史密斯的双眼。
意外,总是最容易得手的,人狼族和血族打了一千多年,虽说后来又结盟了,但是对彼此的弱点和强处很是了解,蝙蝠人的手长指甲长,不适合用兵器,更不适合暗器,所以史密斯根本想不到阳叶盛竟然能够甩出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