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弓,在马背上弯弓搭箭,箭似流星,不断的射杀靠近来的高句丽士卒。这两人身后,还有七八十命重甲骑士,马槊横刀,如狼似虎。
高句丽人疯狂的冲上去,想要阻挡住他们的去路。
然则距离远的,被射杀倒地,靠的近的,被一黑一白两员步下将,一刀双斧,凶狠斩杀。
麦子仲不由得一怔!
“郑言庆……”
他惊呼一声。
杀进来的这些人中,麦子仲竟然认识两个。一个是郑言庆,一个就是沈光。本已疲乏的身子,好像突然有了力气。
麦子仲大声呼喊道:“儿郎们,援军已至,援军已至!”
四年来,他无数次想过和郑言庆再见的场景。甚至在今天傍晚,他还在想着,自己高高在上的模样。
到时候是还他一个割喉礼,亦或者是大拇指朝下呢?
但麦子仲肯定没有想到,他会是在这样的一种状况下,和郑言庆相遇。
言庆这一路杀过来,早已血染征袍。他也记不清楚,重槊之下,究竟有几人丧命。到后来,雄阔海和阚棱的坐骑战死,这两个人干脆步战开路。殊不知,他二人本就是步下将,这步行开路,战斗力甚至远远超过了乘坐战马。言庆见这二人杀得爽快,干脆把重槊挂在得胜钩上,挽弓搭箭,射杀贼兵。他带了六壶箭,一壶几近百支利矢。等杀到城门口的时候,就耗去了三壶利矢。
沈光就跟在他身边,从雄阔海两人手中漏过来到小鱼小虾米,被他尽数斩杀。
这四个人,虽从未有过练习。可合作起来,却是天衣无缝。不过,当郑言庆看见麦子仲的时候,第一眼硬是没能认出来。
“尔为何人,通名报姓。”
麦子仲听罢这一句话,很伤心。
“老子是麦子仲……他娘的郑言庆,快来救我!”
让人救,还这么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