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部长:副书记说的这位同志,组织部方面对他的评价如何啊?组织部长于是顺水推舟:好,好,好,一切都好。于是书记满意地点点头:既然是有为同志,那就该提拔重用啊,副书记,你看这位同志适合什么位置呀?副书记自然早就跟书记有“私下交流意见”过,于是提出:该同志可以加加担子,担任某某职务。如此书记越发满意,表态说:副书记的意见,我认为不错,大家怎么看?这时候傻子才会跳出来说“哥不同意”呢。就这样,一个人事调动或者任命就一切顺利万事大吉了,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其乐融融。
然而,一旦事有不谐,党务副书记和组织部长联手,书记就不好办了,他总不好直接跳出来说:同志们,我觉得某某同志不错,可以担任某某职务。——您就不觉得自个吃相太难看了么?这常委会就算是个婊子,这牌坊那也是非立不可的啊,何况常委会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有些作用的呢!于是,书记的意见没地方出来,即便书记本人旁敲侧击,但党务副书记和组织部长楞要装傻充愣的话,书记这番辛苦就得照样白瞎了。
有些朋友就要问了,那书记不好直接提可以提拔某人,难道副书记和组织部长就方便开口?当然方便,他们就是干这个的啊!你书记是“负责全面工作”,专门的事情专门的人说话,这就是各自的局限姓。
但还有人可能奇怪,那这么说来,你副书记或者组织部长提拔人的提案,我书记也可以表示不同意啊,我书记不同意,这事那就得搁置下来,你们也落不下好。这话倒是没错,书记的确有这个权力,对于某人的提案,如果书记不同意,可以直接来一句“再看看吧”或者“再观察一段”。你绝对没法说书记的不是,为何?这叫谨慎用人。我没说这人不能用啊,你们负责考察的认为他不错,我做书记的听到了,可我书记那是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经过充分、慎重的考虑”然后才决定人事变更,这可是对党负责,对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