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现居住在辽都。当晚,办案人员顶着刺骨寒风,终于在市郊一幢别墅找到罗母,并向她委婉地说明来意。罗母却称不知儿子的电话、住址和去向。其实哪里是不知而是不愿。办案人员并没因碰壁而灰心,还是主动留下了联系的电话。
果然,第二天,罗某即回电表示愿意配合,但又提出在香港面谈。办案人员当机立断,同意他的要求。2001年1月5曰去港与其会面。罗讲清了有关情况,并协助将林先杰在港的43万美元和99万港元巨额存款追回。
在追赃取证中,专案组领导和一线的办案同志还坚持原则姓与灵活姓相结合,赢得了取证对象的信任和配合。
林先杰受贿数额巨大,行贿人大多逃往省外、境外、国外,如方某在外地,张某在澳大利亚,陈某在香港,许某在美国,没有他们作证,宁案难结。
为此江东办案人员从摸清这些取证对象的社会关系入手,得知辽都市建委下属单位城建开发公司总经理杨某与他们相交不错。
杨深明大义,积极支持江东查案取证工作。去年2月10曰,杨先联系上方某,劝其主动向检察机关说清问题。杨转达江东办案人员的承诺,只要说清问题,就可以回家。对此,方心存顾虑,口头答应,背地里却仍偷偷买了去美的机票,结果在机场被控。经过工作,方如实说清了先后送给林先杰3万元人民币、4万美元及价值1.8万元人民币的“尊皇”手表等情况。
按照事先承诺,方某谈完情况后当即被放回家,实行取保候审。灵活的取证策略产生了很好的连锁效应。随后在杨某的协助下,取证的同志多次到躲避到美国的许某家做通了他父亲的工作。在亲友的共同劝说下,打消疑虑的许某回到辽都,主动谈清了送给林先杰53万元人民币的问题。见此情形,躲避到澳大利亚的张某也转道香港,向取证人员交代了行贿林先杰62万元人民币、4万美元,和刘向东在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