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本的驭臣手段,主要作用在于诱臣、用臣。统治者在实际运用笼络赏赐之术的过程中,一般具有如下原则:选择施慧的内容、分割施慧的过程、掌握施慧的时机、注重施慧的姿态。
在华夏古代官僚政治制度下,官职即代表着一定的权力、地位、名望和财富。对于沉浮在宦海之中的臣属来说,追逐官职无疑是效忠君主的最主要动力。所以,华夏古代的君主们通常选择官职作为施慧的主要内容。但是,臣属升迁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而官职的晋升却不能没有限制。在这个难题面前,狡诈的君主奉行“分割”恩惠的原则,就是把官职分割得越来越细,种类尽可能地繁,等级尽可能地多。只有让臣属们在众多的仕途台阶上一步一步地逐级攀登,就等于增添了他们不断升迁的希望和心理满足的次数。正是出于这种目的,华夏古代官职制度的发展呈现出种类越来越繁多细密的趋势。
二是防范惩罚之术。防范惩罚与笼络赏赐一样,也是华夏古代统治者最基本的驭臣手段,它的作用,主要在于防臣、制臣。古代君主防范惩罚臣属的基本手段有罚重而必、刑于将过、心理震慑等原则。对于君主来说,需要防范的重点,当然是那些重臣、功臣、能臣。[***]君主无法容忍权势声威超过或者才干能力超过自己的臣属。当重臣的权势足以与君主相抗衡时,他们的末曰也就为期不远了。那些持才自傲、锋芒毕露的能臣,则是君主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对象。
三是树威立尊之术。威严是有效行使权力的重要条件之一。君主只有保持一种威严的形象,才能够服臣和威臣。为了树立自己的威势和尊严,促使臣属产生尊敬、信赖、服从、畏惧之感,华夏古代的君主们经常使用这些手段。
显示才能和政绩、刻意制造神秘感、利用法律维护尊严、运用权力增加威严等。权力与威严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威严有助于权力的有效行使,权力的诡诈运用同样有助于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