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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县长助理(1 / 5)

邙南县以往在选拔干部的时候,往往是由县委主要领导提出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名单,交给县委组织部,由组织部门负责具体办理。在具体程序上并没有什么严格的规定,主观随意姓很大,完全取决于县委主要领导尤其是县委一把手的个人意愿。严格说来,这也并没有错,党管干部一向是组织人事工作中的重要原则,县委书记是领导班子的班长,自然能够代表一级党组织,他的意愿往往就等同于县委的意愿,由他来拟定提拔任用干部的名单,好像也并没有什么不妥当。

但是这一次洪显国在邙南县最后一次人事安排,就不能照着以前的惯例执行了。因为就在今年二月,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四号文件,这就要求邙南县这次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照条例的规定去执行。

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干部选拔任命的第一道程序就是明煮推荐,然后由党委或者组织部门在明煮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在确定了考察对象之后,再进行正式考察。而相关的考察程序,《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也进行了非常具体的规定,一环扣着一环。

现在问题是,如果邓国华严格按照今年刚颁布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去做的话,就不能够保证洪显国属意的干部能够在明煮推荐的时候被推荐上来。可是如果不这么去做的话,就等于说是公开违反《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这可不就是把把柄往别人手中送吗?尤其是在洪显国即将离开邙南县这个敏感的时刻,更是不能授人以口实,落下什么把柄。而且最近省委还专门就此问题下了通报,有一些地方因为没有贯彻《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还按照过去的老一套办事,被省委抓了典型,有几个地方上了通报,还有个别领导受了纪律处分,这些都足以让邓国华引以为戒。

但是条例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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