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裁判权。各国民众在华经商、生活必须准守中华帝国之法律,违法后由中华帝国之执法机构进行逮捕。审判,监押等。
同时还有比较重要的鸦`片贸易方面。两国尤其是英国方面承认并尊重中国方面的禁烟政策,并不得进行任何干涉。
然后还有几个比较重要的议题,比如说英法将会正式承认中华帝国为中国之唯一合法政府,并获准在南京建设各自的公使馆,两国将会往中华帝国派遣驻华公使,同时中华帝国也应在英法两国派遣外交人员并在伦敦、巴黎建立公使馆。
英法两国有权在各自的领事馆悬挂各自的国旗,中华帝国在英法两国的领事馆同样有权悬挂国旗,派遣数量不超过二十人的武装人员携带轻武器保卫领事官,但是该武装人员不得携带武器外出使馆。
随后是中国正式开放琼州、潮汕、广州、厦门、福州、宁波、杭州、上海、南通、台湾、海州、青岛、天津、营口一共十四个沿海港口作为通商港口,除非违反了中华帝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然中华帝国方面不得限制两国公民在上述通商港口的合法经商以及居住。至于中华帝国的商人到英法两国的话,人家表示随便你到处走,只要不违反当地法律即可。
然后还有英法两国坚持的宗教事务,中华帝国允许英法两国所属的传教人员在规定之通商港口建立教堂,进行传教活动。但是在通商港口之外不允许洋人出入,自然也就不允许传教之传教了。
而且建立教堂要得到中华帝国方面的准许,同时没有得到当地政府以及民政部宗教科的准许,不得在教堂以外的公开场合进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违者将会被非法集合罪逮捕并审判。华民如果要加入洋教,必须前往宗教科进行报备。同时传教士不得以胁迫、引诱等不道德的手段拉拢华民进入洋教,而鉴于年龄小的华民无法自主判断。规定年龄十四岁以下的华民除非得到父母正式书面准许,否则不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