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这些,中华帝国成立之初基本是沿用大清律,然后再用新制定的相关法律进行代替,而要制定全新体系的法律其实难度相当多,司法部的人每天忙碌着制定法律,而林哲也是三天两头就得审批一一大堆的法律法规相关文件。
由于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太大,基本上是今后整个帝国能够稳定运行的根基,所以林哲也是非常上心,基本上都会亲自一一看过并作出批示,至于那些实在太厚,动辄几百页的文件,林哲也基本上浏览一个大概,等秘书处审阅过后他也会重新简单翻一遍。
由于沿用的大清律陈旧落后,完全无法满足这个时代里近代国家的需求,但是效仿西方国家制定的各种新法律也只是出台了一部分,以至于还有着相当多的法律漏洞和空缺。
对于这种情况,目前中华帝国采取的是折衷办法,那就是采用各种各样的行政条例来代替。
比如对于目前帝国工商业发展非常重要的工商法由于尚未正式颁发,只有零星的公司法、税务法之类的,所以目前处理工商事务的时候,目前大部分都是用工商部自行颁布的一些行政条例来管理。
而有意思的是,司法部在制定相关法律的时候,也会极大的参考之前各行政部门颁布的一些条例,并把其中一些重要的,必要的条例加入到新编写的法律当中,然后成为正式法律条例。
而按照司法部那边的人预计,要想完成所有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文件编写工作,至少也需要五年以上的时间。
此外值得重一提的就是,诸多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宪法’。(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