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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二章 宫斗初现(2 / 6)

各种法律法规。

但是总体上,和以往的传统法律其实变化不大,比如说刑法里的杀人偿命,伤人坐牢,只不过把以往的砍头改为枪决,发配边疆改为苦役之类的。

此外民法中的婚姻法。依照传统继续执行一夫一妻制,很多人以为中国的传统是一夫多妻制,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夫一妻制度。

至于妾嘛,古代的妾是和奴仆差不多的身份,并和男主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传统意义上婚姻关系,再者不管什么时代有权有势的男人都不会只有一个女人的,古代的是妾,民国的是姨太太。二十一世纪里的二三四奶都是明证。

因此婚姻法里是找不到和妾有关的内容,基本上就是直接无视掉了这种关系,并没有和后世的民国一样把‘妾’作为‘家人’,因此帝国内的民众娶妾的话。实际上不能算娶,只能说养了个‘情人’,所生的儿子将会成为私生子。其实就和现代人包个**差不多。

不过万事有例外,虽然婚姻法里规定国民们甚至那些贵族们都必须是一夫一妻制。但是林哲却不是如此。

身为帝国的皇帝,按照君权天授的理念。林哲是受命于天的‘天子’。

身为天子,林哲制定颁发法律统治民众,也就是说帝国一切法律只限于管理臣民,可不能说反过来管到林哲头上。

其中最大例子就是:民政部门的户籍名单里,是绝对没有林哲以及皇室诸人。

因此林哲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他是‘天子’。

身为天子自然有着独特的一套规矩,比如林哲只能娶一个皇后,但是却是同时拥有诸多嫔妃,而这些嫔妃和林哲是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嫔妃的儿子是拥有皇帝位的继承权的。

帝制王朝里,就算林哲自己不想三宫六院,臣下们都不会答应,因为这涉及到帝国继承人的问题。

事关国本,朝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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