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铁骨,皮糙肉厚,一般的猎枪根本伤不到它,而且力气超大,身体又重,绝对是猎人的恶梦!小松,我建议,还是别进山玩了,你想要吃点什么,我都给你弄到。”
丁小松笑道:“好啦,飞哥,别唠唠叨叨的啦,改天我肯定去古树屯找你。那今天先这样,下次来金城,先跟我打招呼。”
挂断了电话,马飞看着自己的手机,不由琢磨起来:丁少?到底是什么身份呢?富二代?或者是官二代?嘿嘿。
马飞觉得,无论丁小松的具体身份是什么,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丁小松对马飞,一直是尊敬的,不像某二代那样,牛逼哄哄,眼里没人,这对马飞来说,就足够了,至少还能做朋友。
马飞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丁小松虽然对他的态度很和善,但他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骨子里却是一个冒险家,越是听马飞说野猪如何可怕,他就越要去见识一下,难得的是,南山离得金城市又是那么近,丁小松要集合几个人,就更加地简单。
就在这时,手机又剧烈地响起来,马飞只扫了一眼,就看到了杨雪的名字,不由心虚地向春兰盯了一眼,春兰立刻注意到了他的异样,向手机上一扫,就谑笑一声:“咋啦?接呀?”
马飞听她按下接听键:“喂?杨雪啊,我们准备走了呢,你有事?”
杨雪显然有些气哼哼的:“什么叫有事啊?之前不是说好了嘛,今晚我请你吃饭呀!你马村长不会连这个时间也没有吧?”
马飞嘴里小声嘟囔:“请吃饭啊?”他看了春兰一眼,咧咧嘴,见春兰没剧烈地反对,就说:“好吧,反正时间也差不多了,正好,我们请了一位代驾的小姐呢,也跟着一起吃饭吧。”
那售车小姐一听,只要送到城外就好,还能跟着吃饭,顿时就笑眯了眼睛。
杨雪说:“好啊,没关系,我们马上就过来,你们在那店等着吧。”